<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欢迎访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公告公示
        2018年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
        时间:2018-03-20  作者:  新闻来源: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补充公务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我市考试录用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公务员工作,各级党政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1727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6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考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6日至2000年3月26日期间出生),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26日以后出生,不含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报考人员);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9)具备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报名和缴费

          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 址:www.tjpnet.gov.cn

          报名时间:3月26日8:00至4月1日18:00

          缴费时间:3月26日8:00至4月3日18:00

          改报时间:4月9日9:00至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招录机关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招考职位表中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可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招录机关联系方式可在职位表中查询。

          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职位不能开考,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该职位的招考计划,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三、考试科目和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各为100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法院系统法官助理职位、检察院系统检察官助理职位,还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具体安排为:

          4月21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1日下午 14:00~16:30 申论

          4月22日上午 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4月17日8:00至4月20日18:00

          报考人员有一科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面试。

          根据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由国家指定的雷同试卷鉴定机构对参考人员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答题情况进行雷同答卷甄别,对甄别出的雷同答卷考生,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区级机关6月2日至6月3日;垂直管理机关及法检系统 6月9日至6月10日。

          面试考务费缴纳及准考证下载时间:5月30日8:00至6月1日18:00。

          根据招考职位具体要求,部分职位还需进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

          2018年选拔优秀村和社区干部到乡镇街道机关任职工作结合本次招考一并开展,具体内容详见专门简章。

          此次招考的具体流程、相关政策,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信息可通过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www.tj.hrss.gov.cn查询。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考试录用过程中,报考人员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0号令)所列行为的,视具体情形给予相应处理。

          公务员录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及相关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考务咨询电话:12333、2339492613752695055752695055

          网站咨询电话:23314295

          监督、政策咨询电话:83606214

          咨询时间:

          3月20日~4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2018年3月20日 

        院级领导
        本院概况
        机构职能
        检务指南
        公告公示
        权威发布
        工作报告
        预决算公开
        案件通知公告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
        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联络
        检风监督
        律师预约
         
         

        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南兴道368号 邮政编码:300222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版权所有: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支持IPv6网络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