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和《中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工作实施办法》,中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决定于2018年9月10日至11月9日对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和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常规巡视。此次巡视,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牵头,被巡视检察院所在地党委派员参加,共同实施。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天津市委巡视工作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两个维护”为根本政治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严守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本轮巡视将重点围绕被巡视党组织在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以及上一轮巡视整改和落实不作为不担当专项治理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问题。
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办案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移交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视组(巡视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联系电话:022-24306388,邮箱:tjjcyxs1z@163.com。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二巡视组(巡视武清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联系电话:022-22978660,邮箱:tjjcyxs2z@163.com。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三巡视组(巡视蓟州区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联系电话:022-82826003,邮箱:tjjcyxs3z@163.com。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