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0年1月18日在天津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世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全市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9年,是全市积极应对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团结奋进、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显着成效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全市工作重心和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议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全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把保障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努力提高服务大局水平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把为“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创造有利司法环境作为重要任务,调整思路,改进方式,研究举措,努力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深入开展走访“双百”司法调研服务活动,努力增强服务发展的实效。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力服务第一要务,不断增强服务、促进和保障发展的自觉性。各级检察长带头深入调研,直接听取各方意见,努力转化成为滨海新区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的新举措。年初,及时组织开展了走访“百家企业和百个村镇”司法调研服务活动,深入工业、城建、滨海新区、民营企业等重点行业、企业和农村基层村镇,了解司法需求,提供法律服务,共走访大型企业212家、重点村镇173个,解决典型问题135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服务的意见》,就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把握法律政策、提高执法水平以及确保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两个分院和各区、县院也都紧密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多项具体服务措施。市人民检察院还统一公布了全市三级检察机关24小时服务电话,就涉及检察工作的问题给予指导解读,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不断更新执法理念,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努力更新执法理念,改进办案工作,确保最佳效果。强调既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又要注重把握时机和方式方法,尽最大努力减少实际影响,支持和保障企业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提出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要处理好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耐心听取诉求,诚心接受监督,切实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要处理好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的关系,既坚决依法查办案件,又及时澄清事实,切实做到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保护无辜者、支持改革者,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诉讼监督工作中,要处理好监督纠正违法与维护司法权威的关系,在监督中配合、在配合中监督,努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有效维护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深入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履行职能服务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全市检察机关根据上级部署和天津检察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为实现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第一要务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市人民检察院按照国务院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批复精神和市委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滨海新区体制改革的实际,提前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做好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的筹建工作,努力使滨海新区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和各项工作更好地适应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服务的需要。认真落实推进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的各项要求,进一步理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与侦查监督部门之间的监督配合关系,全面实行了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上提一级,使检察职权配置更为优化,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同时,针对市公安局看守所职责分工调整,及时明确两个分院在法律监督方面的管辖范围和监督职责,使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及时跟进,有力保障了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为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
——深入开展“争创”活动,努力提高检察工作整体水平。去年,是全市检察机关根据市委提出的天津政法工作要走在全国前列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为期五年的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活动的第二年。市人民检察院加大推动力度,集中开展了“看亮点、学先进”活动,组织全市各级检察长深入河西、河北、南开、河东等区县检察院实地学习考察,通过互看互比互学,现场交流经验体会,促使各单位进一步查找工作差距,挖掘自身潜力,争创一流业绩。特别是注重发挥市院机关的领导和监督作用,通过加强严格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业务指导、开展案件评查等活动,较好地起到了示范和带头作用。去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制定的《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细则》等11份规范性文件,为统一全市检察系统的执法尺度、规范业务工作、提高司法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努力,有些单项工作正在迈入全国先进行列,全市检察工作整体水平有了显着提高。
二、坚持以依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自觉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稳定、廉政、民生和公正等问题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工作力度,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犯罪的新情况和社会矛盾的新特点,依法履行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能,与有关司法机关密切配合,依法打击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贩卖毒品和走私、骗税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0268人,提起公诉14423人,决定不批捕382人,不起诉162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87件。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进量刑建议、刑事和解、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工作,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机制,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适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平安天津创建活动,全力维护国庆60周年期间社会大局稳定。坚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各级领导一线接访,亲自包案,采取依法处理、教育疏导、救助救济等有效措施,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止访。全年共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678件,连续四年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访为“零”,中央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此予以宣传报道。
——坚持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高检院关于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的总体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始终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推动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平稳健康发展。全年共初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59件,立案358件425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和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255件295人,大要案率69.4%,对于涉嫌渎职犯罪的重大安全事故及时派员参与调查和处理工作。所有这些都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廉政勤政履行职责,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110万元。在依法办案的同时,主动加强与行政管理、执法执纪和其他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助调查、联手预防等制度,定期与市纪检委等26家预防职务犯罪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构建共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格局。针对职务犯罪发案原因、特点、规律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共提出预防犯罪的检察建议133件,被采纳129件,促使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内控机制,堵塞了漏洞。为进一步扩大预防效果,在全市检察系统成立了预防职务犯罪百人宣讲团,各级检察长带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共举办预防职务犯罪法制教育宣讲234场次,受教育干部人数近3万人。推行使用新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534次,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发挥了应有作用。
——坚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着力解决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全年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21件,公安机关共立案72件120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08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捕犯罪嫌疑人84人、追诉犯罪嫌疑人56人。坚持把量刑畸轻畸重和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公正审判的案件作为监督重点,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58件,认真做好死刑第二审案件的审查和出庭工作。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法律监督,重点解决裁判不公等问题。全年受理案件1290件,立案45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8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法院已改变原判决和裁定56件。对法院裁判正确的,重视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法律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全国监狱清查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监管等专项活动,重点解决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刑罚变更执行问题。对监管改造执法活动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8件次,对监外执行犯监管活动提出书面纠正13件次,有效维护了监管秩序和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坚持把监督纠正违法与查办职务犯罪结合起来,依法受理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28件。
三、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干净行使
做好检察工作,抓好队伍是根本,加强自身监督是关键。全市检察机关按照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要求,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着力提高检察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整体素质。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做好政法和检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保障发展、促进和谐的大局观,以人为本、司法为民的执法观,依法履职、接受监督的权力观,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扞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注重以党的建设带动和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和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坚持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加强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工作和与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协作,鼓励在职人员参加攻读硕士学位的继续教育。全年共举办各类检察业务培训班19期,培训干警3060人次。结合建国60周年纪念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举办了第三届天津检察论坛和天津检察讲坛及其他检察文化活动,积极营造追求进步、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坚持从严治检,强化纪律要求,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大对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检风检容等情况的督察力度,全年受理举报21件,查处违法违纪干警4人。
——积极推进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的干部管理机制改革。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在市委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面向全市检察系统公开选拔3名副局级领导干部,全面启动各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配备工作,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充实领导班子力量。为进一步激发领导班子活力,市人民检察院90%内设部门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断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干警“逢晋必考”职级晋升机制,大力培养中青年干部,注重多岗位锻炼人才,营造了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和氛围。同时,突出抓好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表率作用。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接受人大的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的监督,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牢固树立法律监督者必须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依法办理人大交办的案件,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工作。去年,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进行执法检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约检察员、特邀监督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开展的有关专项检查活动,收到了很好效果。深化检务公开,通过作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在线交流、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各界公布检察工作重要部署和进展情况,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执行修订后的律师法,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注意听取律师意见,促进自身公正执法。
——切实加强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制约。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根据检察工作的特点,加强内部分工和相互制约。通过逐级签定廉政责任状、建立执法业绩档案制度,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绝不允许以检察权谋私、以案谋钱和以检察官身份谋利,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和拟作撤案、不起诉决定的案件按规定交由人民监督员监督,全年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78件83人。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了直接立案侦查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重点解决超范围处理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和侵犯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等问题,有力促进了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区县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各级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级政府在检察机关基础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条件。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各有关方面和全市人民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去年的检察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根据天津加快发展的新形势,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滨海新区和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思路、招法和能力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根据社会各界对依法治国、依法治市和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措施还不够有力,有的工作还比较薄弱;根据建设公正、高效、廉洁司法制度的新任务,检察机关在推进检察改革、建立完善机制方面,工作力度还不够大,效果还不够好;根据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还不够高,个别干警违法违纪的问题仍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推动天津在高起点上实现新发展、再上新水平的关键一年。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国正处于深刻变革之中,面对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严峻形势,保障天津又好又快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市委九届七次全会就全市新的一年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按照“调结构、促转变、增实力、上水平”的总体要求,强调要着力构筑“三个高地”、全力打好“五个攻坚战”,所有这些都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九届六次、七次全会、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以深入开展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为主要任务,努力把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为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我市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做好新一年检察工作,要突出抓好五个方面:
一、要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提高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要正确认识和深刻分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切实增强为大局服务、为发展服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真正把强化法律监督与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主动地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根据市委的决策部署、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和重点领域工作的落实,进一步调整、完善和落实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为调结构、促转变、增实力、上水平,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好务。
二、要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要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强化各项诉讼监督,统筹抓好各项检察工作,切实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特别是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着力做好涉检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检察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高公开、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
三、要紧紧围绕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活动,继续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今年,为期五年的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活动进入第三年,正处在从夯实基础向夺取更多单项工作先进过渡的关键阶段。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下指导,采取多种形式予以组织推动,促进各项检察工作出亮点、创特色、上水平。要认真落实实施方案,严格各级领导责任,确保争创活动有序开展、不断深入。要坚持重点推动与普遍推进相结合,抓住工作亮点,勇夺单项先进,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
四、要紧紧围绕深化检察工作改革,大力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对已经出台的完善抗诉工作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检委会议事规则等检察改革措施,要切实抓好落实。要继续抓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改革,正确处理上下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与侦查监督部门之间横向纵向的监督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得到全面落实。要通过深化改革和机制创新,不断增强检察工作发展的动力和活力,确保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效果。
五、要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着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要着力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和用人标准,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机制,优化班子结构,激发班子活力,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开展各级各类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坚持从严要求,深化检务督察,探索建立巡视制度,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各位代表,做好新一年的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决心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真抓实干,埋头苦干,干出水平,不断开创全市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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