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1月28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世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的五年,是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取得显着成效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争先创优、发生深刻变化的五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紧密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科学思路引领检察工作。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市检察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于2008年初形成了“四三四四”的全市检察工作思路,在事关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形成了共识。市“十二五”规划启动后,市检察院又制定了天津检察工作五年发展纲要,为全市检察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统筹谋划和理性推进检察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五年来,市检察院相继制定了服务天津“三个发展”、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促进法治天津建设的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全市连续四年开展的“上水平”活动,各级检察机关广泛开展了“法律监督进社区、企业、村镇和学校”及“服务大局促发展、保障民生树形象”等专题司法调研服务活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帮解司法难题,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建立并不断完善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天津海关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及工作协调机制,主动做好检察环节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预防犯罪工作,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成立专门办案机构,探索分案起诉、案后帮教和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新型犯罪研究,积极参与整治网络赌博、打击传播淫秽物品及电信诈骗等犯罪的专项行动。推动法律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在城市社区和乡镇建立148个检察工作室,及时受理信访举报、提供法律宣传和服务,充分发挥了就地化解矛盾的作用。探索开展农村“两委”巡查工作,督促农村基层组织依法管理村民事务、规范选举活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154件,促进了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的提高。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提供坚强有力司法保障
充分发挥打击、保护、监督、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营造安全稳定的平安环境。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6229件、审查起诉案件51282件,批准逮捕51074人、提起公诉74497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决定不批捕2527人、不起诉1164人。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依法惩治走私、金融诈骗、非法集资、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黄打非、禁毒禁赌及追逃等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整治,推进平安天津建设。
——依法惩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反腐败工作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五年间,共初查各类举报线索2928件,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96件224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50件190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6件33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亿余元。根据最高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办理了陈良宇、米凤君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坚决查处发生在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立案侦查杨景林、杨海、陈克勇等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1人。坚决查处利用行政执法和司法权谋取私利、贪赃枉法的案件,立案侦查189人。高度重视办案质量,强化证据意识,批捕、起诉和有罪判决率均衡提升,努力使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讲究办案策略,改进工作方式,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的工作和经营秩序。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预防公共宣传,定期发送《预防职务犯罪专刊》,拍摄宣传反腐倡廉的动漫短片在地铁、机场和网络滚动播放,更加有效地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检察职能。举办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大型展览,3万余名干部群众参观。成立预防职务犯罪百人宣讲团,各级检察长带队深入企业、村镇、学校等举办讲座,约20余万人受到教育。结合办案剖析发案原因,向有关单位提出预防建议3000余件。与市纪检委等30个党政机关建立预防腐败联席会议机制,深入市文化中心、南水北调等177个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预防。实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全国联网,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1万余件次,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向党委、人大、政府等提供预防对策建议和参考。
——依法加强诉讼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决议,重点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督促立案728件、撤案26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487件次。加强审判监督,受理刑事、民事和行政申诉案件2402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679件、再审检察建议68件,法院已改判或改变原判决、裁定268件。对认为判决、裁定正确的申诉及缠访,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提出纠正违法意见577件次,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4人。
——依法办理涉检信访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建立健全有访必接、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检察长接待日和领导包案等制度,共办理群众信访29932件次,连续五年保持涉检进京非正常上访为零。加强接待室建设,改善环境,完善措施,12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检察系统文明接待室。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及时纠正存在错误或瑕疵的案件。办理刑事申诉和国家赔偿案件457件。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为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提供救助。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来访,耐心释法说理,主动帮助其他政法机关和有关单位化解矛盾。
三、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全市检察工作水平
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由之路,大力推动检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工作创新。
——争创活动带来显着成效。为适应滨海新区“先行先试”的新形势、落实好市委“检察工作要走在前列”的重要要求,市检察院在全系统开展了为期五年的“争创全国先进检察院”活动。采取“看亮点”、现场交流会、专项督查等措施,加强指导和推动。经过五年的努力,我市侦查监督、渎职侵权检察、监所检察、控申信访、检察调研、司法统计、检察队伍和班子建设等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检委会工作、刑事和解“五步工作法”等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在全国推广。4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模范、先进检察院,2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四化”建设、规范化建设示范院,3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2个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185个集体和193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
——调研工作取得丰硕成果。注重发挥调研在推进检察工作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制定了《关于加强调研工作的意见》,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检察实务调研,连续举办五届“天津检察论坛”,组织检察官撰写法学论文。五年间,全市检察人员撰写并发表各类文章2000余篇,其中100余篇在最高检察院指定的核心刊物上发表,多篇调研报告被评为优秀调研成果,并转化为工作决策,有效发挥了理论创新对检察工作创新的引领作用。
——各项改革扎实有序推进。按照建立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制度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进检察改革。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和违法侦查行为调查机制,确保批捕、公诉案件质量。将全市驻监狱和劳教场所检察室由基层院改为分院派驻,全面提升监督力度和水平。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及综合考评。探索建立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与市司法局会签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意见。根据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先后完成滨海新区检察院组建和天津铁路运输检察院转制接收工作,并及时出台管理规定,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管理机制更加严谨规范。坚持以管理科学化促进工作规范化。建立完善党组会、院务会、检察长办公会和检察委员会四项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依法。根据检察机关内部运行特点,建立并完善管人、管事、管案、管物的四项管理机制,努力使执法、队伍、案件和保障管理规范有序。探索建立检察委员会审议专项业务工作和“四个一”制度,制定规范性业务指导文件46件,统一了全市检察系统执法办案尺度,提高了对下监督指导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四、强化对自身的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
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增强司法公信,树立司法权威。
——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五年间,先后就诉讼监督工作、公正司法、渎职侵权检察、民事行政检察及监所检察等情况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专题审议。高度重视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工作,采取召开座谈会、加强代表联络及派员到代表团驻地等方式诚恳听取意见,及时梳理,认真改进。督促区县检察院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配合区县人大开展专题视察和评议工作。各级人大代表涉及检察工作的议案、建议,已全部按时办复。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主动配合市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倾听意见建议。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监督执法办案和检察工作的作用,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职务犯罪“三类案件”373件。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民群众走进检察机关深入了解工作运行情况。建立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关系,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工作情况,接受舆论监督。在中央和本市新闻媒体开办“检察长话争创”、“真情公诉人”等栏目,广泛宣传检察工作。重视网络上的社情民意,加强对网络热点问题的应对和引导。
——大力加强内部监督。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强化自身监督作为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注重发挥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作用,督促下级检察院严格依法开展检察工作。推行职务犯罪审查逮捕程序“上提一级”改革、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案件跟踪制度,建立扣押、冻结款物管理机制,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全面启动巡视工作,先后对7个基层院进行了巡视,肯定成绩,帮解难题,改进不足。开展经常性的检务督察活动,及时解决执法办案、机关管理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素质
坚持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坚持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制定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持党的纯洁性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教育实践活动,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三个至上”和“六观”、“六个有机统一”等执法理念。实行检察官宣誓制度,认真落实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实施文化育检工程,成立天津市检察官文联,开展丰富多彩的检察文体活动。大力培养和表彰先进典型,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坚持抓好领导班子建设。深刻总结领导班子建设的经验教训,制定实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决定》,提出用“六个一定要”抓班子、“五个表率”抓中层,把从严治长落实到日常管理中。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战略思维和科学决策能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在检察机关得到正确执行。高度重视基层检察长换届工作,交流任职达60%,并及时进行集体谈话,提出“一把手”要努力做到政治上强、业务上精、要求上严、管理上硬、作风上实。根据中央和市委的有关规定,市检察院选配了一名党外人士任副检察长。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凡属“三重一大”问题均提交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防止个人独断专行。改进领导作风,要求各级检察长亲自动脑谋划工作、亲自动手办理案件、亲自动笔参与调研。强调严于律己,凡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日益突出。
——坚持抓好检察能力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行“竞争上岗”、“凡进必考”和“逢晋必考”,建立健全检察官逐级遴选、交流、奖惩等机制,使一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组织检察人员学习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采取专项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方式,全面提高检察人员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全国、全市检察业务专家22人,各类办案能手和拔尖人才84人,有4名青年检察官分别被评选为全国“十佳”侦监检察官、公诉人和监所检察业务标兵。鼓励检察人员在职参加学历教育,全系统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比例从2007年的5%上升到19%。创设“天津检察讲坛”,邀请全国和本市的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座,丰富知识、拓展视野。
——坚持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廉洁从检,提出并严格执行“四个严禁”,要求全体检察人员恪守绝不允许以权谋利、以案谋钱、以检察官身份谋私的“三条底线”,坚决防止权力滥用。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执法业绩档案,加强对领导干部、检察人员和办案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处理违纪人员10名,举报信件和处理数量均大幅下降。落实廉政隐患归零目标,99%的基层科室队未发现违纪违法。
——坚持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建设,把经费和编制重点充实基层,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充分发挥分院的特殊作用,增加了编制,拓展了职能。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探索建立检察经费保障正常增长机制。扎实推进办公办案用房建设,和平、蓟县、静海检察院等10个新建项目投入使用。积极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检察工作科技含量进一步提升。
经过五年的艰辛努力和扎实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推进工作的思路清了、干事创业的劲头足了、选人用人的风气正了、执法为民的形象好了。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天津的检察工作,一要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扞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二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稳定、促发展、促廉政、促和谐、促公平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要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牢牢把握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把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检察工作中依法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四要坚持思路引领、规划先行,不断丰富和完善全市检察工作发展思路,巩固和深化“争创”成果,推动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五要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科学把握检察工作规律和天津检察工作特点,建立完善决策机制和管理机制,推进各项法律监督工作科学理性、平稳健康、统筹协调发展;六要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全面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检察文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所有这些,是我们通过艰辛探索取得的宝贵财富,需要在新的实践中继续坚持、不断完善。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最高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关心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一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与中央和市委的新要求、天津发展的新需要以及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有的法律监督工作还比较薄弱,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检察队伍的执法理念、能力水平、纪律作风与建设过硬队伍的要求还有差距,高层次的专业人才相对缺乏。四是基层检察院建设发展还不平衡,基层基础工作仍需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为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就加快推进天津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的要求,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全力推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中央对天津城市定位,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第一,着力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要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和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增强服务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更好地保障和促进全市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着力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要认真履行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重点查办以权谋私的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深入开展预防宣传教育,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依法加强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有力促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
第三,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以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念,依法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注重司法人文关怀,创新便民利民措施,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深化“四走进”活动,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的期盼和要求。
第四,着力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积极推进检察环节各项改革。以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为主线,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内部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监控和质量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规范运行。继续探索符合检察规律和天津实际的管理模式,加强执法保障和基层建设,为推动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创造良好条件。
第五,着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要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切实增强理论、制度和道路自信,确保检察工作方向正确。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作风。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以及群众工作、舆论引导和拒腐防变能力。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从严治长,建过硬班子、带过硬队伍,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扞卫者的职责使命。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努力把全市检察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为天津的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