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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522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于世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的安排,现在,我汇报全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请予审议。

          200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要求,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办,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96224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50190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4633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亿余元,有力震慑了犯罪。与此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新举措,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显着成效。

          一、2008年以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要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反腐倡廉工作要求,以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为目标,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创新发展。

          (一)建立完善预防工作格局。认真落实最高检察院关于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联系配合的意见,与市纪委等30多个部门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先后五次召开专题会议。和平、河西等17个区县建立了由主要党政领导任组长、有关职能部门参加、检察机关在其中发挥特殊作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有力推动了预防工作健康发展。制定《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一体化工作实施规则》,建立完善了预防职能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内部协作机制,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和人力资源合理配置。

          (二)深化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成立预防职务犯罪百人宣讲团,各级检察长带头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五年来,共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2000余次,受教育人数近20万人。市检察院创办了涵盖犯罪分析、警示教育等内容的《预防职务犯罪专刊》,和平、河东、东丽、西青等基层检察院分别编辑出版了多种预防职务犯罪刊物,定期向党政机关和重点企业赠阅。举办“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天津巡展活动,接待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驻津部队及自发参观群众3万余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张高丽等市主要领导同志参观展览,多家新闻媒体进行了及时报道,取得了应有成效。市检察院分别与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滨海国际机场举行了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宣传签字仪式,精心挑选了13部由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制作的廉政宣传动漫短片,在地铁站区、车厢和机场候机楼电子显示屏以及天津网视频滚动播放,并在农业银行、华夏银行等推广播出,扩大了受众范围,提升了预防效果。

          (三)大力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围绕“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主题,相继在“十一五”期间电力和水利工程、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地铁二、三号线工程、天津站交通枢纽改造工程、天津文化中心等177项重点工程中,开展了以“工程优质、干部优秀、资金安全”为目标的专项预防工作。建立“重大建设项目预防工作责任分工”、“驻点检察官”、“检企异地工程预防远程对接”等一系列预防工作机制,创新重大工程项目预防工作。针对征地拆迁、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领域发生的职务犯罪,集中开展了渎职侵权犯罪、食品安全监管环节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开展“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四)认真落实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根据最高检察院统一部署,2010年在全市启动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各级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结合执法办案,对辖区内职务犯罪总体形势、规律特点、演变趋势等进行深度分析,并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提交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引起了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时任市委书记的张高丽等市领导同志及各区县委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给予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五)创新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在全国率先启用新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同步实现与全国联网,2009年以来共受理查询1万余件次。积极探索改进查询方式,推进与社会诚信管理系统的联网对接,市检察院与市委各工委和有关局会签下发了《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滨海新区院、西青、北辰区院等分别与区财政局、建委等部门会签了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实施意见,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必经程序,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廉洁准入源头治理制度的健全完善。

          (六)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开展预防工作,注重分析研究职务犯罪总体情况、特点、变化、趋势、诱因,强化检察建议、案例分析、预防咨询等预防专业化措施,帮助发案单位堵塞漏洞、建章立制。2008年以来共制发检察建议3000余份,开展案例分析2800余件,提供预防咨询4500余次。有的基层检察院还在新建办公大楼内创办了反腐倡廉教育展览,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件宣传党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和检察机关的职能,邀请社会各界群众参观,发挥了常态化作用。建立农村基层“两委”巡查制度,各涉农区县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工作。同时,还通过调查研究形成了一批反映预防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理论研究成果。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了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其中有的工作还得到了最高检察院的肯定和好评。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几点:一是必须深刻认识预防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是做好工作的前提。检察机关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党和国家反腐败格局的重要方面,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惩治职务犯罪工作的必然延伸,是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内容。要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认真履行预防职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二是必须主动融入党委统一领导的预防工作总体布局。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主动融入市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总体格局,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和分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三是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协调配合。预防工作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动员社会力量、依靠群众支持、加强协调配合,统一步调,整体推进。要明确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单位在预防工作中的责任,强化协作关系,形成工作合力,增强预防工作的整体效果。四是必须不断创新预防工作方式。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体上还处于探索阶段,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比较多。创新是预防工作突破瓶颈、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要在用好现有工作方式的基础上,勇于探索,大胆实践,不断采用新方法、创建新机制、拓展新领域。五是必须正确把握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优势在于同时承担着职务犯罪侦查、决定逮捕、提起公诉等职责,对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比较容易把握,对引发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有较深的认识。要紧密结合执法办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防止偏离职能、超越职权,防止把预防工作搞成一般监督。六是必须高度重视预防队伍建设。做好预防工作,关键在人。要深入推进预防专业化建设,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开展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预防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促进提升预防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公信力。

          与此同时,我们还清醒地看到,虽然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但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检察机关自身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预防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有的单位还没有把预防工作摆到与查办案件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重打击、轻预防的观念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二是预防工作发展还不平衡。一方面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各基层检察院之间工作差异较大;另一方面是工程建筑领域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开展得多、效果好,其他领域的预防工作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预防工作方式需要创新。当前预防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表面化问题,对检察建议、案例分析、预防咨询等预防措施的综合运用需要加强。四是预防工作机制需要完善。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还没有完全落实,侦查、预防“两张皮”的现象仍然存在,从个案预防向系统预防的延伸不够,影响了预防效果。五是预防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机构队伍状况和能力水平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要下大力量建设更为专业化的预防队伍。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要措施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要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要求部署,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采取行之有效的举措,提高预防工作水平,增强预防工作实效。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预防工作的责任感。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江苏代表团全体会议听取代表发言后,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指出“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充分肯定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对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对进一步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我们要从战略高度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深刻认识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和预防犯罪的重要意义,更加清醒地把握预防工作在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要正确处理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的关系,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坚持把预防工作与办案工作和其他法律监督工作一同研究部署、指导推动和检查考核,不断开创预防工作新局面。

          (二)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特殊预防作用。职务犯罪是最典型、最严重的腐败问题。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始终坚持充分发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中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的职务犯罪案件,又依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要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国家重点投资领域、资金密集行业以及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中的职务犯罪力度,继续深化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治理,坚决遏制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势头。要突出查办和预防征地拆迁、医药购销、社会保障、教育就业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涉农惠民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侵权犯罪,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三)深入推进一体化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地位。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侦防一体化机制,强化与反贪、反渎等部门的配合协作,增强侦查和预防工作的整体合力。注重发挥办案优势,深入分析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职务犯罪发生的原因和条件,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对策建议。积极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社会化预防大格局。以党委领导下的预防工作机制为平台,密切与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促进检察预防与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的有效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四)不断开拓预防思路和工作方式方法。依法做好新形势下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加强工作创新。要继续完善预防调查、预防咨询、警示教育、年度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深入开展个案预防、类案预防和行业预防,探索建立职务犯罪预测预警机制,提高预防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结合查办案件,采取案例剖析、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党校、进行政学院等活动,深化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和应用,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廉政教育,促进国家工作人员树立法治观念,提高自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能力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免疫力。要积极开展以“深入反腐败,大家来预防”为主题的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活动,创新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的方式和内容,增强互动性,提高吸引力。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的作用,推出一批精品栏目,增强可读性、可视性。积极借助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利用好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兴媒体,创新搭建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的新载体和平台,大力培育和创建预防职务犯罪文化。

          (五)全面提升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水平。预防工作涉及的领域越广,对专业化的要求越高。要加强预防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业务素能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造就一支过硬队伍。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和预防人才库,培养一批专业型与复合型相结合的预防人才,提高预防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深入研究诱发职务犯罪的深层次问题,提出有效防治职务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对策建议。同时,要始终坚持立足检察职能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既要积极探索预防工作的方式方法,防止可有可无、无所作为的倾向,又要摆正位置,做到“到位不越位、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服务不代替”,防止偏离职能、超越职权,不断规范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高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特殊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社会和谐稳定及反腐倡廉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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