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9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9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0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1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1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0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1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2
第一部分 概 况
一、主要职责
为在职干部提供培训服务。法学等相关专业培训(相关社会服务)
二、机构设置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内设6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列示)》
三、《收入决算表(按单位列示)》
四、《支出决算表》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表》
注:以上决算公开表均作为附表,附于决算公开说明文档后。
十二、关于空表的说明
1.天津市检察官学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天津市检察官学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3.天津市检察官学院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224,734.86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224,734.86元,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学院2021年作为新增决算单位报送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147,063.55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2,147,063.55元,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学院2021年作为新增决算单位报送决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29,707.39元,占99.19%;其他收入17,356.16元,占0.8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878,134.36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4,878,134.36元,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学院2021年作为新增决算单位报送决算。其中:基本支出4,073,863.86元,占83.51%;项目支出804,270.50元,占16.4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129,707.39元,与2020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129,707.39元,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学院2021年作为新增决算单位报送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89,707.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6.44%,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289,707.39元,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学院2021年作为新增决算单位报送决算。
(二)支出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9,707.3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289,707.39元,占100.00%;
(三)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36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89,707.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55%。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76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89,707.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学院人员经费支出在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本级)列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289,707.39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289,707.39元,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学院2021年作为新增决算单位报送决算。其中:人员经费113,327.3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152.39元、津贴补贴84,175元;公用经费1,176,380.00元,主要包括电费232,609.60元、租赁费577,380元、专用燃料费354,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190.40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0.00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学院2020年和2021年均没有“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学院2021年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021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出国0人次。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学院2021年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学院2021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经费支出。2021年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0辆,购置公务用车0辆。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决算0.00元,与预算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学院2021年没有公务接待经费支出。2021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天津市检察官学院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数1,176,380.00元,比2020年增加1,176,380.00元。主要原因是:检察官学院2021年作为新增决算单位报送决算。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22,949.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2,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0,899.5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市检察官学院共有车辆0辆,其中: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2021年度无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十四、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说明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2021年度无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是指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作为专业性名词各单位必须公开。除此之外,各单位可根据需要对说明中其他专业性较强名词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