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主要职责是为在职干部提供法学等相关专业培训(相关社会服务)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内设6个职能处室,下辖0个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一)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收入预算43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36.4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6.4万元。
(二)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支出预算436.4万元,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376.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支出18.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1年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2.7万元,包括工会经费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9.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底,本部门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正在走报废手续的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 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主管预算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需要,组织所属预算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依法批准的部门综合收支计划。
(六)关于空表的说明
1.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3.本部门2021年项目支出表为空表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安排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具体情况:
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