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全国检察长会议结束后,滨海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振兴分别主持召开院党组扩大会、检察业务推动会,学习传达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并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举措。
一是提高站位、迅速行动,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
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迅速在全院掀起学习热潮,通过各种学习传达方式把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干警。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毫不动摇坚持和扞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坚强政治领导厚植推动新区检察发展根基。
二是提高认识、更新理念,学习领会好会议精神。
要深刻领悟好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应勇副检察长提出的一系列具体工作要求,对标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正确认识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深刻内涵,把握党和国家工作的中心任务和首要任务,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深入思考、谋划2023年新区检察工作,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三是提振精神、干事创业,执行落实好会议精神。
要结合新区检察工作实际抓好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不做表面功夫、不喊空口号,力求更多工作有创新、有突破。要聚焦国家重点发展战略,持续深化与相邻的京、冀检察机关工作联动机制,依法保护、支持和促进天津自贸试验区建设。要继续探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用好已建立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要坚持人民至上,真正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公开听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各项检察为民实事。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要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深化检察改革,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把政治、业务、队伍建设融为一体,全面加强新区检察工作自身现代化建设,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