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振兴 主持全面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赵秀凤 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院党组副书记(正处级)、副检察长刘维明 协助党组书记、检察长工作,分管派驻大港检察室、派驻汉沽检察室、派驻天津自贸区及滨海新区功能区检察室和第三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孟海 分管办公室、第八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立峰 分管第四检察部、检务保障部。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正路 分管政治部。
副检察长张莉艳 分管第二检察部。
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乃生 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五检察部。